1.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于2022年江蘇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。
2.我校對入選考生分招生學院組、按綜合總分進行排序,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排序、確認的院校志愿及順序進行投檔。
3.我校根據招生學院組招生計劃,按考生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及認定的入選專業擇優錄取。如果綜合總分排序前位考生被強基計劃、其他A類高校綜合評價等招生類型提前錄取的,則后續考生依次遞補錄取。
綜合總分=考生高考投檔成績(按滿分100分折算)×85%(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)+學校綜合面試成績(滿分100分)×15%(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)。
4.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,再依次以學校綜合面試成績、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。
5.最終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,并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,我校將予以錄取。我校綜合評價在強基計劃之后,提前批和專項計劃之前完成錄取。被我校綜合評價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??;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江蘇省后續各批次錄取。
答案來源于:2022年浙江大學江蘇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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